分租店面的電費分攤

[問題] 使用契約容量的分租店面電費該怎麼算?

以下引文來自PTT的toberich版 (網頁版)

作者:bimbaylola (逼八伊洛拉)
   看板:toberich
   標題:[問題] 使用契約容量的分租店面電費該怎麼算?
   時間:Thu Jul  4 12:45:17 2013

   版上各位前輩大家好
   最近手邊有一間店面即將分租出去,因為是一間隔成兩間的
   隔壁那一間有獨立電表供其查看使用,房子本身是簽契約容量以時間電價計價
   從網路上看分租的電費計算似乎都是將
   總金額除以總用電度數,算出一度平均多少錢之後,再乘以各自的度數計價
   用這種計算方式是OK的嗎?
   想請問版上有沒有遇過相同問題的前輩可以指導一下這部分該怎麼做電價計算?謝謝

總金額除以總用電度數,算出一度平均多少錢之後,再乘以各自的度數計價 用這種計算方式是OK的嗎?

時間電價表燈的電費總金額有四個部分:

電費總額 = ∑(基本電費,流動電費,功因調整,超約電費)

假設A,B兩店所使用設備的功因參數相同,都沒有超約用電的情況,電費總金額可以簡化為:

電費總額 = ∑(基本電費,流動電費)

基本電費 = ⨍(基本費,契約容量,相位);因為是同一個電表,簡化如下:

基本電費 = ⨍(契約容量)= ∑(經常契約量,非夏月契約量,週六半尖峰契約量,離峰契約量)

流動電費 = ∑(週間尖峰用電量,週六半尖峰用電量,離峰用電量)

所以:

電費總額 = ∑(經常契約量,非夏月契約量,週六半尖峰契約量,離峰契約量,週間尖峰用電量,週六半尖峰用電量,離峰用電量)

電費總額是「契約量」、「用電量」與「用電時間」的線性關係,假設A,B兩店面的用電時間都是一樣的, 也就是說,兩家店都是在相同月份、相同價格的用電時段(尖峰、半尖峰、離峰)內營業, 則電費總額可以根據雙方用電量比例作分配,也就是算出每度電的平均單價後乘以用電度數。

如果兩家店的營業時間是不同價格的用電時段,比較公平的方式是把用電時段也考慮進去。

實務上,如果兩家店用電時段的近似,在只能知道用電總量的情況下,除非很認真去紀錄兩家店的用電時段, 否則不易做「精確」的估計,如果兩家店都有冰箱這類全時間運轉的設備,區分用電時段更是困難。 或許也沒有比用電量比例分攤電費更好的方式吧。

夏季一度7元,非夏季一度5元的算法如何?

舉一個例子來說明:

以上例而言,總用電度數是9,750+16,250+30,750 = 56,750。夏季每月電費是167,695,一度平均是2.95元。如果每度收7元, 可以收397,250,毛利237%。非夏季每月電費是157,968,一度平均是2.78元,如果每度收5元,可以收到283,750,毛利179%。

我想,非夏季真是慈悲的季節,電費比較便宜。(算得這個毛利率我很意外,驗算過很多次,卻始終找不到錯誤, 如果您發現哪裡算錯了,非常感謝您的指正)

Nov 1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