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文來自PTT的Android版,置底「行動電源小常識」 (網頁版)
怎麼看行動電源的真實充電量? |
電池存在的目的是放電,而不是充電。所以,電池容量不是以充電來度量,而是以放電量來度量的。不是以對電池充電需要多少能量來當電池的容量,而是以電池能放出多少容量 來當作電池的容量。
行動電源的容量標示存在著很大的爭議。 根據這篇的說法,行動電源容量標示是以3.7V放電的容量。 但如果實際放電時是5V放電,而非3.7V,則應該以5V的安時數標示。或者應該至少用附帶電壓的完整標示,例如2000mAh/3.7V,才不會有誤導使用者。 雖然電壓轉換會有損耗,但是,額定容量跟實際放電量之間需要作差異調整,5000(mAH) X 3.7(V) / 5(V) = 3700(mAH) ,並不是變壓造成的,而是因為廠商所標示的是3.7V放電下的安時數。用5V對手機充電時,必須還原成5V放電的安時數。在3.7V與5V之間的DC-DC變壓轉換效率,不論是升壓還是降壓都在95%以上,損耗不大。
但是,電池的有效容量,還受到「電芯品質差異」與「電池控制板」兩者的影響。 如果一顆行動電源由數顆電芯組成,電池控制板是否有能力平衡電芯效能差異, 關係著電池的有效容量。高低階電池控制板的價差可達8倍,中低階電池控制板 的平衡功能不良或甚至沒有平衡功能,導致電池組的整體性能受到性能最離群的那顆電芯所拖累。 總之,在電芯品質差異與電池控制板功能不明的情況下,所導致的結果是行動電源的有效容量難以估計。2013年5月消保會公布20款行動電源容量實測, 實際容量與標示容量的差異,從77%到28%不等。芒果實驗室測試45款, 實際容量與標示容量的差異,從67%到14%不等。 可見標示容量除了上述的「標示校正」之外,仍需作相當比例的調整, 才能估計實際容量。姑且稱這一個調整為「效率校正」,但需注意, 效率校正並非因為變壓的緣故。 在效率校正為70%時,實際能用於對手機充電的有效容量, 只有標示容量的52%(= 74% x 70%)。
用一顆5000mAh的電池去充2顆1650mAh的情況是這樣: 假設這顆電池有最低的效能損耗80%,則經過「標示校正」與「80%效能校正」之後,5000mAh的有效容量是2960mAh,2顆1650mAh的電池需要3300mAh,所以會略顯不足,且DoD超過100%,對行動電源也會有傷害。
有效容量 = 標示容量 x 標示校正(74%) x 效能校正
Nov 22,2014